买卖合同欠付货款,逐笔核算之后怎样谈出可执行的分期方案

最高人民法院 官方公开发布 · 非本中心承办案件

案例来源
发布单位
最高人民法院
发布日期
2025-07-11
类别
商事

本案例取自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公开发布,非本中心承办案件;本中心未参与该案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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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要旨

在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迈入新十年的历史节点,本案的成功调解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。案涉铁路工程不仅是“一带一路”基础设施硬联通的重要载体,更是规则标准软联通的实践平台。在这一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,纠纷的高效化解彰显了法治作为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稳定器和压舱石的重要价值。本案将“以和为贵”的中华治理智慧运用为现代国际商事调解的新范式,通过构建“东方调解艺术+现代法治规则”的融合机制,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从理念宣言转化为可操作的司法实践,生动诠释了我国司法机关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、通过高效解纷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服务保障作用,有力促进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和区域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。

基本案情

2017年起,某工程公司因承建一项境外铁路工程,向某境外贸易公司购买铁路工程建设材料。合作期间,双方累计签订20余份买卖合同,约定了合同标的、权利义务、违约责任、管辖法院、法律适用等内容,货款总计近1亿元人民币。

合同履行过程中,工程款滚动结算,后双方因案涉材料款的付款周期发生争议。境外贸易公司遂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工程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及违约金。

处理结果

受理法院充分发挥庭前会议的关键作用,逐一梳理各份合同对应的供货情况、货款支付情况,与双方逐笔核算,确认工程公司尚欠境外贸易公司3000余万元材料款。

在此基础上多管齐下:一是以共情破冰,引导双方冷静分析利弊,客观评估纠纷对企业信誉、资金链周转及长期合作的影响;二是以精准施策平衡核心诉求,针对付款周期问题制定分期履行方案,明确还款最低限额,把分期履行的时间细化到月,附上违约制衡条款,确保方案切实可行、风险可控;三是以共赢定向,阐释项目背景下的后续合作机遇,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,纠纷得以化解。

调解实务短评

长期供货关系里,欠款数额往往不是「查一下账就知道」的事。这则案例值得照搬的是核算与方案两步。

举证。20余份合同、工程款滚动结算,意味着任何一方单方主张的欠款数额都不可靠。可照办的准备是四类材料:全部合同及补充协议、逐笔发货与签收记录、发票与已付款凭证、双方往来的对账确认函。把它们按合同编号对齐成一张台账再逐笔勾稽,数额才谈得拢——本案正是在庭前会议上逐笔核完账,才把争议从「欠多少」收敛到「怎么付」。

可照办动作。分期方案不能只写「分若干期付清」。本案写进协议的是三样东西:每期的最低限额、细化到月的付款时间、违约制衡条款。这三样决定了协议将来能否直接推进履行,也决定了债权人肯不肯接受分期。企业在提出方案时就该按这三项拟稿,而不是先谈总数再补细节。

边界。本案能谈成,前提是双方还想继续合作,且付款能力没有实质问题,争的只是付款周期。若对方已资不抵债或明确不打算继续履行,分期反而拉长风险敞口,此时更应考虑追加担保、约定加速到期或及时主张权利。跨境交易还要先确认合同约定的管辖与法律适用,再决定在哪里推进协商。

买卖合同欠付货款分期履行对账核算跨境贸易

本文案例来源于官方公开发布,短评为调解实务研究,不构成法律意见;需要法律代理请另行咨询律师事务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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