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乎涉外商事调解和解协议能否跨境执行,是国际商事调解业务的重要制度前景。
该公约旨在解决国际商事调解所达成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问题,在诉讼、仲裁之外为国际商事争议提供第三条便捷通道:符合条件的国际商事和解协议可在缔约国直接申请执行,无需再经诉讼或仲裁转化。公约2019年8月7日在新加坡开放签署,中国作为首批签约方签署,2020年9月12日正式生效;截至目前中国已签署但尚未批准,在国内的适用仍待完成批准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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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导读由上海市长宁和讼调解中心编写,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;条文内容以官方公布文本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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